1224
想請教各位大大一些法律知識?
請問人民向機關請求提供必要資訊北被拒絕應該打甚麼訴訟....? 國考打答案是一般給付....但在資訊公開法20條中說明是以課予訴訟阿...真苦惱....請問各位大大見解 如果基警5680錄取1220的話錄取標準如何計算?是不是要他們決定錄取人數才知道
1.政府資訊公開法20條的法條「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、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服者
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。
」並未在法條中明定是提起課予義務訴訟。
2.政府提供資訊乃屬事實行為
應該是提起行政訴訟法第八條給付訴訟沒錯。
因為課予義務訴訟乃是針行政處分而言
政府提供資訊並非行政處分。
3.錄取標準還沒確定
是從分數最高的往下取到錄取人數
比如今年基警男性錄取1224人
就從第一名往下到第1224名
所以第1224名的分數就是錄取分數。
今年錄取人數已經確定了。
參考資料 自己
考選部、全國法規資料庫
板大乃一般給付之訴與課予義務之訴無法辨別~~~此兩則訴訟都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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